据讯: 3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分工意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44个方面52项重点工作,逐项分配到国务院部门和有关地方,并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
其中,多项分工涉及金融监管部门,内容涵盖政策性金融改革、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建及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
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在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方面,《分工意见》提出多项要求。
总体来看,《分工意见》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就业优先政策要提质加力。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及时动用储备政策工具,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具体来看,为了给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年内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资金更多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同时,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让广大市场主体切身感受到融资便利度提升、综合融资成本实实在在下降。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还需在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优化监管考核,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在6月底前出台分类分账改革相关方案,年内持续推进。
此外,《分工意见》要求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因此需在年内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就业容量大、受疫情影响重,各项帮扶政策都要予以倾斜,支持这些行业企业挺得住、过难关、有奔头。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分工意见》为金融监管部门分配的任务中,有多条涉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具体来看,《分工意见》要求,人民银行牵头,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完成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相关工作,年内持续推进。
对此,中国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称,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研究推进,初步考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用于具有系统性隐患的重大风险处置,与发挥常规化风险处置作用的存款保险和行业保障基金都是我国金融安全网必不可少的部分,并且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区分不同行业、不同主体实行差别化收费,以平衡好风险、收益与责任,避免国家和纳税人利益遭受损失。
根据《分工意见》,银保监会还需牵头,在年内持续推进深化中小银行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
此外,金融监管部门需在年内抓紧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
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金融监管部门也承担了许多亟待落地的任务。
为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分工意见》要求,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由人社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分工意见》明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